为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改革办部署要求,7月17日,省林业局在南京召开推进全省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建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德平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推行林长制就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事关我国长远发展,是林业部门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效举措,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目标责任制度,有利于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和历史遗留难题,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是促进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建立林长制可为林业资源增长和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特别是沿江地区更需要以林长制试点为突破,推进林业治理体系改革,破解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难题。
会议要求,要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林业资源管理,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林业资源“三增、三保、三防”目标(“三增”就是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湿地保护率;“三保”就是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就是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从而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一是着力抓好“建”,要挖潜力“增绿”、要重监管“保湿”、要抓经营“提质”;二是着力抓好“管”,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是着力抓好“用”,要注重示范带动、注重创新经营、注重结合脱贫攻坚。
会议要求,要有序稳步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各地要按照“边试点、边推广、边普及”的要求有序稳步推进。一要有序组织实施,在前期沿江8市试点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工作方案,如结合殡葬改革研究探索生态纪念林建设等;二要全面梳理总结,全面总结林长制试点工作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矛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三要完善巩固提高,加强试点成效的评价应用,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典型经验,通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会上,南京市、江阴市、常州市金坛区、张家港市、海门市、扬州市江都区、句容市、泰兴市等8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对上半年全省林业工作作了通报,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前,与会代表冒雨参观学习了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林长制实施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
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林业局负责人,沿江8市试点县(市、区)林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