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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70年产权”到期将有明确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09 浏览次数:1924

“两会部长通道”上,对于“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有恒产者有恒心”,他说,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和之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将出台有关法律进行规定。

  他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这个决定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赞同欢迎”,姜大明表示,“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会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在房地产方面,姜大明表示,会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两者并重,对不同地区采取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至于农村土地改革问题,姜大明表示,2015年开始,全国已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经营性入市和宅基地改革。两年多以来,改革已经探索总结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他介绍,试点过程中同步起草了土地管理法修改稿的送审稿,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案草案中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的成果”,姜大明说,其中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的改革经验。同时,草案还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收益增值分配机制,对提升个人收益分别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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